近日,雷州市客路鎮湖仔村委會陳家仔村村民小組長及多名村民向記者報料時憤慨地說:“這個養豬場用地是我們村的集體農用地,距離我們村約400米,而村委會卻非法霸占并租給別人建設養豬場;如果該豬場一旦投入經營,我們全體村民將受到大氣、水質和排泄物的污染。”
林地上搞建設是受法律法規限制的,客路鎮怎么會視而不見呢?為此,記者走訪了村委會、客路鎮和雷州市自然資源局、雷州市環保局了解實況。
經了解,豬場建設方為廣東捷遠農牧有限公司,建設用地來源是雷州市客路鎮南金村黃道豐與雷州市客路鎮湖仔村委會承包的土地中合股經營。該豬場占地53畝,建設面積約25000多平方米,均為鋼架紅磚結構。土地是農民的生存根源,廣東捷遠農牧有限公司“不批也建”的做法是挑戰法律的底線,是破壞土地資源,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行為。